时间:2021/12/1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为认真落实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截至9月25日,双峰县通过自查自纠和单位清查,9人报告违规参与了涉矿等经营性活动,其中7人属违规参与涉矿经营性活动,2人属违规参与涉危险化学品经营性活动;5人已按要求自行办理退出手续,4人正在办理退出手续。

该县以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下发了“涉矿”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清理对象、清理内容、清理要求、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明晰了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同时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各单位根据县里的统一部署,迅速开展工作,在组织好个人自查并填报《报告表》的基础上,对个人填报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自查自纠,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各派驻纪检组认真抽查自查自纠情况,履行好监督职能。全县89个单位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了《双峰县清理整治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情况汇总表》。

据双峰县专项整治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县“四类”清理对象共有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人(含处级干部47人)、辞去公职未满三年或退休未满三年的科级以上干部人(含处级干部6人)、国家公职人员(含停薪留职人员)人、辞去公职未满两年或退休未满两年的一般公务员人。(赵克纯)

编辑:康青春李文博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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