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让您告别白癜风秀健康 http://m.39.net/pf/a_4650565.html 年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开始缴费啦! 1 参保范围 凡具有乌兰察布市户籍或在乌兰察布市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牧区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人员,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 缴费标准 1.年度个人缴费标准 (1)城乡居民中的成人每人每年缴纳元。 (2)城乡居民中的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缴纳元。 (3)非在校人员以18周岁为年龄界限,18周岁以下按元缴纳,18周岁以上按成人标准缴纳。 (4)新生儿出生当年,如父母任意一方参加市内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即视同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免缴当年参保费,但本年度内必须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待遇期至当年12月31日。 2.困难群体缴费办法 (1)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孤残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全免,免除部分由民政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2)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中的成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财政给予元的补贴,学生儿童给予元的补贴;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仍按60元的标准由民政医疗救助资金给予补贴。低保人群中属于精准扶贫对象的按精准扶贫对象补助标准补贴。 3 缴费时间和待遇享受时间 缴费时间: 年11月7日至年3月31日(截止日期后不再办理个人缴费手续)。 参保居民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为: 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4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网点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呦~) 集宁区 丰镇市 察右前旗 察右中旗 察右后旗 四子王旗 卓资县 凉城县 兴和县 商都县 化德县 呼和浩特市办事处 包头市办事处 人人享有医保 户户幸福安康 来源: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综合编辑:活力乌兰察布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fengzhenshizx.com/fzsxw/2044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