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补充我区公办学校缺编教师,经美兰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年面向社会通过考试公开招聘小学专任教师66名。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二、招聘岗位与人数注:各镇中心校招聘岗位含本镇空编的分校,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选择岗位,放弃选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三、招聘条件及限制(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年7月1日以后出生)。3.获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4.具有相对应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不含中职)。5.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者;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者;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理者;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6.失信被执行人;7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和各类特岗教师;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者;10.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四、招聘程序和办法教师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和面试)、考察及体检、确定拟录用人员及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程序进行。(一)公布信息招聘信息分别在《海南日报》、《海口日报》、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fengzhenshizx.com/fzsxw/1745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