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推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4月28日上午,丰镇市交管大队召开会议,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一、建立机制,密切部门协作,共治电动自行车违法源头。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涉及部门多、环节多,特别是违法生产、销售问题长期、复杂、反复出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借势发力,以落实《意见》为契机,加强部门协作,推动区域联动,建立长效联合监管机制,聚焦重点、狠抓关键,严格依法消除源头隐患。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后,要推动市场监管、工信部门抓好本地超标电动自行车违法“第一案”,深挖根源、延伸治理,严格追究生产、销售企业的违法责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严防出现“破窗效应”。 二、综合施策,设置过渡期,稳妥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我市超标电动自行车遍布城乡、基数较大,涉及群体广、人员多,各地要按照“遏制增量、消化存量、严控余量”的原则,会同相关部门科学稳妥积极解决。要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推动快递、外卖企业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率先使用合标电动自行车。指导快递、外卖企业加强内部教育管理,完善配送考核制度,科学发单派单,合理规定配送时间,引导安全守法文明配送。支持带牌销售、带保险销售等便民做法,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购买保险产品,骑行人佩戴头盔。 三、立足本职,突出主责主业,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各部门要认真依法履职,加大警力投入加强路面管控,严查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鼓励建立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自动抓拍系统,运用面部识别、图像识别等技术手段,加大查处力度。因地制宜设置电动自行车专用道或非机动车道。要优化交通组织,规范路口秩序,合理设置电动车自行车专用进口道、非机动车信号灯和机非隔离护栏,保障电动自行车安全、顺畅、便捷出行。 四、广泛宣传,加强提示警示,营造治理电动自行车良好舆论环境。各部门要注重发挥宣传“软实力”,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及“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购买使用合标电动自行车,努力营造守法骑行氛围。要联合市场监管、工信部门共同发声,广泛宣传超标电动自行车危害、后果以及政府职能部门“零容忍、严打击”的坚决态度。要推动市场监管、工信部门将违法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企业纳入不良信用记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实施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要定期向社会公开曝光违规企业、超标车型等信息,重点宣传新标准实施后查处的第一批违法典型案例及惩处结果,提高执法震慑和惩戒力度。加强对骑行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安全守法骑行意识。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通过组织抄写法规、观看视频、参加劝导活动等方式,督促电动自行车骑行人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fengzhenshizx.com/fzsxw/1558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