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 镇 热 线 丰镇热点聚焦24小时为您滚动更新 近日,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扫黑办发布《关于检举、揭发以刘福贵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称,青山区公安分局精心部署,各部门全力配合,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果断出击,侦破了以刘福贵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以刘福贵为首(刘福贵担任驰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法人),雇用、指使张三、王帅、郭月娥、邵振济、杨巨禄、徐景琪、王军、赵雍林、张章、杜刚等人,通过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串通投标等手段,在包头市青山区范围内对拉运建筑垃圾、土石方的运输车辆进行拦截、扣留、扣押等违法犯罪活动。现该团伙成员:刘福贵(绰号“代六子”)、张三、王帅、郭月娥、杨伟、邵振济(绰号“毛蛋”)、杨巨禄、赵雍林(绰号“林大眼”)、王军、张章、徐景琪(绰号“徐胖子”)、杜刚,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持续推进案件侦办工作,彻查犯罪嫌疑人违法犯罪事实,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扫黑办即日起,再次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收集该团伙成员违法犯罪线索。 有知情人士告诉虎哥,刘福贵是包头“黑老大”郭全生(绰号“郭秃子”)的小弟,和郭秃子关系非常密切,可以说是郭秃子的“首马”(关系最密切的马仔)。 据悉,代六子团伙的活动范围主要是在包头市青山区,敛财之道是通过倒土(建筑垃圾清运)这个冷门但是垄断的生意,几乎是一本万利。近年来,昆区已经没有多少建筑用地了,而青山区作为包头建设较为滞后的市辖区,目前建筑用地相对较多,所以最近几年比较大的开发商和楼盘都集中到青山区,自然,青山区的建筑倒土非常厉害。 和他的老大郭秃子一样,代六子也注册有公司,明面上,他是包头市驰腾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注册资金万,注册时间为年3月20日,注册地是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8号街坊3号底店,经营范围包括:普通货运(凭许可证从事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土石方挖运;土石和场地平整;建筑机械租赁;沙石料、钢材、建材的销售;装卸搬运;建筑垃圾清运。 知情人士透露,在青山区范围内,任何房地产商,不管你干啥的倒废土,都要经过代六子,你只要敢私自倒土,他不敢对房地产商怎么着,但谁敢帮房地产商倒土,他就会打那司机,无数的大货车司机,或者不知情的去倒土的,被打伤打残打残腿的,太多了。 在垄断青山区的开放商倒土市场后,代六子开始坐地起价,青山几乎所有的开发商,都要为建筑垃圾清运付出一笔不菲的支出。知情人士透露,为了让开发商们乖乖交钱和防止有人私下倒土,代六子养了几十个劳改释放犯,是非常典型的黑社会。再加上背后有郭秃子这把大伞,而郭秃子落马前又“黑白两道”都有人,狐假虎威的代六子和青山区也是横行一时,无人敢惹。青山区社会上提起代六子,几乎是无人不知。 据悉,代六子并不是郭秃子普通的小弟。知情人士透露,代六子的公司有郭秃子股份,包括万號酒店都有他的股份。正因为和郭秃子的关系如此密切,才使得他得力掌握郭秃子的一系列犯罪证据。知情人士透露,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在办理郭秃子案时,代六子做了郭秃子的污点证人。 年9月8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发布通知称,犯罪嫌疑人郭全生(绰号“郭秃子”,内蒙古包头人)因涉嫌犯罪,经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已由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对其执行逮捕。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收集郭全生及团伙成员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协助公安机关侦办案件。 根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此前发布的消息,年7月26日,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依法对“5.08”重大涉黑案件提起公诉,其中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对郭全生等22人及2个被告单位向临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对朱会文等25人向磴口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以郭全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主要犯罪地在包头市。该案经自治区公安厅指定由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经自治区公安厅协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磴口县审理。 临河区人民检察院、磴口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全生、张宝全等38人无视法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包头市政治、经济、社会秩序。该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触犯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组织卖淫罪、妨害公务罪、开设赌场罪、职务侵占罪、虚假出资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 该组织控制的被告单位包头市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號酒店实施了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犯罪、被告单位内蒙古隆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实施了虚假出资犯罪。被告人曾庆昶等9人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但分别单独或与该组织成员共同实施了寻衅滋事、组织卖淫、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 年10月10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追缴郭全生、张宝全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财物的通告》。 为进一步深挖彻查郭全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彻底追缴该组织及其成员相关财物,根据《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通告如下: 一、凡郭全生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债务人需主动上缴所借款项,有还款依据的请携带相关凭证到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提供相关证据; 二、凡持有郭全生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财物的公民需在限期之内主动上缴; 三、凡明知是该组织违法犯罪所得而无偿接受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通过其他方式恶意取得涉案财物的第三人,需及时上缴所得财物。请以上人员自公告之日起至年11月31日前,主动到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上缴财物。对于不按规定上缴财物者,一经查实,将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依法严厉打击。 来源:署都乌兰察布编辑:丰镇热线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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