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3/3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财经报

驰而不息强保障尽心竭力顾大局

——记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黑龙江省财政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黑龙江省共有20个国家级贫困县和8个省级贫困县、个贫困村。其中,深度贫困县3个、深度贫困村个。5年来,面对脱贫攻坚这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黑龙江省各级财政部门履职尽责、积极作为,驰而不息强化资金保障,尽心竭力服务工作大局。截至年2月底,全省20个国贫县、8个省贫县全部脱贫摘帽。

成事之要在于实干

黑龙江省财政厅成立了财政扶贫工作专班,由厅长担任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抽调17名骨干,专职从事财政扶贫工作,为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最有力的组织保障。

—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资金统筹,共计投入各类财政扶贫资金.4亿元。年以来,为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和深度贫困村的倾斜,省财政在正常分配专项扶贫资金的基础上,对深度贫困县每年再安排资金万元,对深度贫困村每年单独安排万元。

黑龙江省财政厅以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运行机制相关文件,明确扶贫资金具体分配因素并赋予相应权重,严格按照既定的因素分配资金,避免人为因素干扰,确保资金分配安全规范高效。

整合资金精准投入

年以来,先后利用国家贫困县统筹整合政策、统筹政府债券以及其他行业部门管理的资金“上山下乡”,形成了扶贫资金多元投入格局。省级坚持管总量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在国家明确的贫困县统筹整合政策框架内,积极落实贫困县资金“基数+增长”政策,促进贫困县统筹资金能力不断提升。20个国贫县平均每年实际统筹整合资金达到2.1亿元,年,20个国贫县年均实际统筹整合资金达到2.7亿元;特别是3个深度贫困县,年实际统筹整合资金分别达到5.8亿元、4.5亿元、4.5亿元,县均达到4.9亿元。

省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集资金支持脱贫攻坚项目,探索采取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社会化服务、资产收益等多种措施,财政扶贫资金杠杆作用得以更有效发挥。

资金来之不易,更要用好花好。黑龙江省财政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把握支出投向,努力把资金花在“刀刃”上。

——着力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推动全面解决饮水安全、贫困户泥草(危)房改造、扶贫公路建设等基础设施方面问题。

——着力支持唱好产业扶贫重头戏,推动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富裕县小河东村大雁养殖、伊春铁力市双丰镇“互联网﹢一亩田”、林甸县巨贤村“扶贫小菜园”等特色产业托起了贫困户致富的希望。

——着力支持公共服务“兜底线”,坚持扶贫先扶智。全省财政累计下达资金亿元,实施全面改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工程,保障贫困地区农村孩子有学上、上好学;建立全学段全过程全覆盖的资助体系,全面落实控辍保学、“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和各类学生资助政策,特别是年,为7.8万名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流量服务,做到停课不停学、教育扶贫不间断。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外,无一人失学辍学。

——为解决因病致贫问题,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线”全覆盖,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医院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村有卫生室、有医生,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慢病签约服务全覆盖,确保患病贫困人口得到及时医治。

——为支持精神文明建设,年以来,省级财政统筹资金1.9亿元,支持贫困地区个村加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累计安排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万元,支持贫困县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对20个国贫县所辖的个乡镇每年配送6场戏曲演出,为国贫县个村文化活动室配备基本文化服务设备,满足贫困地区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花钱问效无效问责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为规范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黑龙江省各级财政部门着力构建“制度+技术”扶贫资金管理模式,架起扶贫资金监管的“高压线”。

黑龙江省财政厅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定规矩、定用途、定目标、定基础,为资金效益发挥定时间,为资金使用主体定红线。

在公开公示上,采取远程在线与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公开公示范围不全、内容不完整等问题,全省通报并限期整改,确保公开公示内容“不缺要素、不漏专项、不超时限”。

在预算执行上,通过电话催办、发函督促等方式,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拨付进度。专题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资金支出进度,从更高层次推动资金支出提速。坚持周提醒、月通报,对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长期低于全省平均进度,特别是垫底的市县,集中开展约谈。

在绩效管理上,积极指导各地准确规范编报和审核绩效信息,多次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对于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监管发现的问题、平台预警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了解情况、通报进展并督促市县整改。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探索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机制。

在资产收益扶贫上,牵头会同省扶贫办,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文件,针对资产收益扶贫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十个方面“负面清单”内容,有针对性出台具体举措,确保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安全和扶贫资产持续发挥作用。

从年8月起,黑龙江省按照要求在各级财政部门部署统一的扶贫动态监控系统,运用财政部动态监控规则开展扶贫资金监控。在此基础上,结合省情实际,启动了扶贫资金监控平台功能升级“三步走”改造计划,实现了从生产系统处室指标节点直接导入数据,数据接入的人工工作量大幅下降,数据对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大大提高;植入了51条个性化预警规则,对纳入监控平台的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实时监控,并根据平台提示的预警信息组织各地进行整改;开发了全省扶贫资金公开平台,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省财政重点针对20个国贫县和有扶贫任务的其他县(市、区),采取工作组包县的方式,每年分主题、分阶段开展专项核查。针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推动全省各地抓好整改,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抓好落实。

(黑龙江省财政厅供稿)

编辑:傅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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