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为加强全镇监管执法工作,增强监管执法力量建设,提升镇村治理能力,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经华丰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委托宁阳县高新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管执法辅助人员,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J 0 I N US 招聘 要求 01招聘数量 年华丰镇监管执法队伍计划招聘10名人员。 02 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原则上为宁阳县华丰镇户籍(以户口为准)年满18周岁,高中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10月以后出生)。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肯于吃苦,组织纪律观念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退伍军人、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能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繁重的工作安排,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对人民警察职位身体条件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03 政策待遇 招聘监管执法辅助人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试用期间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元,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按照“激励公平、按绩取酬”原则,把工资报酬与工作实绩挂钩,实行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的工资结构,每人每月工资不低于元(不含保险)。工资报酬由高新投公司代为发放。 2.本次招聘监管执法辅助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华丰镇委托高新投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或“续聘协议”。正式聘用后,由高新投公司统一缴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04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监管执法辅助人员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严格考察、研究决定、组织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方法步骤是: 1.发布公告。通过镇村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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