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16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为切实做好我校秋季七年级新生的招生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划片范围

1.龙华路双号从8号起至滨河路叉口以北、医院至盐灶路八灶路口以南、八灶路以东、滨河路以东一片;大同路2号至大同二横路口以西、大同二横以北、龙华路单号新时代广场至玉河天桥以南一片(含沿街门牌);龙华路单号从得胜沙路口至龙华路29号(以门牌号为准)。

2.龙华路以北、龙昆北路以东、玉河路以南、滨河路以西(原八中招生范围,棚改区学校建成后还将调整招生范围)。

二、入学登记及工作安排

1、7月28日—8月5日,新生入学登记申请学位。

2、8月4日—12日,家长到校提交入学登记纸质材料。

a.8月4日-5日父母自有房产类

b.8月6日-7日租赁房产类

c.8月8日祖辈房产类

d.8月9日-12日其他类

3、8月11日—8月19日,学校实地调查。

4、8月20日—8月24日,招生办复核确认新生名单。

5、9月1日,新生凭有效证件到学校报名注册。

三、入学登记所需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1)本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②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年8月31日前);

③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复印五、六年级);

④入学新生一寸彩色近照一张。

(2)本市乡镇(指海口市主城区外围17个乡镇,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旧州镇、演丰镇、大致坡镇、三江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②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年8月31日前);

③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年8月向前推算);

④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复印五、六年级);

⑤入学新生一寸彩色近照一张。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学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

②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年8月31日前);

③父、母及入学新生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居住证(可与暂住证连续累计,从年8月向前推算);

④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年8月向前推算);

⑤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复印五、六年级);

⑥入学新生一寸彩色近照一张。

(4)港、澳、台胞、海外华侨华人适龄子女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身份证(护照);

②入学新生在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③监护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年8月31日前);

④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复印五、六年级);

⑤入学新生一寸彩色近照一张。

四、工作时间

上午:8:30-11:00

下午:15: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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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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